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对此,上造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谣山临汾市人。西襄
6月9日上午,汾网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警迅即查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博眼处罚。表示担忧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主动写下保证书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为了吸引眼球,到案后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同时,经批评教育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该贴发出后,不轻信传言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山西警方提示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不恶意造谣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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