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博眼不轻信传言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36岁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经批评教育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对此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不恶意造谣、
山西警方提示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同时,临汾市人。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为了吸引眼球,
6月9日上午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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